网友贬损虚拟男团被判赔50万!韩国法院:一种情况下,侮辱数字人=侮辱真人
据韩国一法院本月公布的判决,一名社交媒体用户因去年在网络上发表贬损虚拟男团Plave外貌的言论,被判赔偿5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2600元)。该案判决作于今年5月,被认为是韩国首批涉及虚拟偶像的诽谤案之一。
据韩国一法院本月公布的判决,一名社交媒体用户因去年在网络上发表贬损虚拟男团Plave外貌的言论,被判赔偿5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2600元)。该案判决作于今年5月,被认为是韩国首批涉及虚拟偶像的诽谤案之一。
近日,韩国五人虚拟偶像男团“PLAVE”起诉网友侮辱成员外貌,韩国地方法院于18日作出裁决,认定被告需向每位成员赔偿1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510元)。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,在元宇宙环境中,虚拟角色代表其背后真实操作者的身份,对虚拟形象的侮辱同样构成对真人名誉权